看到那把玩具剑,我彻底想起来了,因为我要回老家上学,当时和高我两个年级、关系比较好的女孩约定过,奥运会开幕式的时候,我们要再见面。我送她那把剑做信物。
沈清还,就是她啊。
我小时候是瞎子吗我是?
我现在是瞎子吗我是?
我小心翼翼问:“那晚,你去了吗?”
沈清还理所当然点头。
我的心哽咽到爆炸。
我居然忘记了。
那年暑假我到了川州的,但当时却只顾着照顾耀祖,忘记了所有。
忘记了所有。
我抱着她,在她耳边喃喃,说:“对不起。”
又说:“沈清还,你怎么,那么好啊。”
那么执着,那么坚定地记得一个忘记了你的人。
我承诺:“我知道,我错了。以后,无论什么,我都不会再离开你的。”
我被一具滚烫的身体包裹着。
我心内,着急的温度与她同具,说:“先跟我去医院,好吗?”
沈清还点点头。
我搂着她发烫的身体,把她扶到车上。
仔细系好安全带后,赶去医院。
医院里,我抓着她的手,问医生:“为什么体温还没降下来?”
“用药需要时间才有疗效的。”
医生走后,单人病房里,我左摸摸右摸摸,恨不得用身体为她降温。
原来“不辞冰雪为卿热”不是一句虚言。
我可以为沈清还给出我一切能给的,只要我有。
我们抱在一起。
我们都在爱里丧失了主体性,不再是人。
倒真成为两棵依偎在一起、缠绕在一起的树木。
沈清还躺在床上,可怜巴巴地问我:“可怜我?”
“爱你。”
“我爱你。”
我认认真真说,一遍又一遍地说。
她喊:“小时汩。”
“嗯?”
“我真的好怕。”
我蹭了蹭她的额头:“我不会再离开你的。”
沈清还苍白的脸色用力扯出一丝勉强的笑:“我怕的就是这个。怕你因为我自揭伤疤而留在我身边,怕我的话给你造成压力,怕你不喜欢我了、但又不得不喜欢我。”
“我喜欢你。”
“我超喜欢你的。”
“喜欢你站在台上朗诵时的样子,喜欢你摸着一株绿植的叶子时,喊我‘小时汩’的样子。喜欢你坚持走自己想走的路,喜欢你勇敢表达爱,喜欢你。喜欢你。喜欢你。”
我要说一百个喜欢你,说不重样。